從這個意義上說,家庭人口是家庭關系的物質承擔者。每個家庭成員往往要承擔各種家庭關系。每個家庭中家庭關系的復雜性隨著家庭人口的增加而增加。美國學者J H SBossard曾用壹個公式來表示家庭人口與家庭關系數量的關系。
家庭人口是家庭有機體的主體。家庭的基本要素。人口是社會的主體。同樣,任何家庭都是由壹定數量的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成員總是由壹定的婚姻或血緣關系連接成壹個有機的整體。
其中,起承上啟下作用的關系是家庭關系,它是社會關系的壹種特殊形式,深刻體現了家庭的本質。同時,所有的家庭關系都離不開構成家庭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