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如妳所說,A簽的時候沒有註明賠償金額。公司說培訓費3萬,需要正規發票,包括正規培訓機構的費用和餐費、差旅費的發票。如果不能開具發票,作為員工就不應該認可培訓費的數額。
另外,還要看服務協議中對違約責任的約定。如何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具體的約定,我個人認為可以不交。因為從是否約定違約金的角度來看,完全會影響到我作為員工是否簽訂服務協議。既然妳沒有同意,妳就應該考慮沒有違約金。
最後,以上是站在員工角度的辯解,但根據個人經驗,如果符合服務期,單位可能會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