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的律師費、咨詢費、傭金等其他直接費用應當計入合並成本,合並的間接費用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
對於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合並各方為企業合並而發生的相關直接費用,如律師費、咨詢費、審計費等直接相關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費用,不構成企業合並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也不能從發行股份的溢價中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