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費用報銷管理規定》第三條:壹切費用報銷應遵循公司資金管理和經濟合同管理的基本規定,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審批流程執行。嚴格控制大額現金支付。原則上,單項支出(培訓、采購等。)超過人民幣3萬元只能通過公司對公司轉賬結算。特殊情況下,必須書面說明原因,經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簽字後,方可進行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