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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不能因為學生成績歧視徇私有哪些規律?

第三章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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