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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右轉的交通規則。

法律分析:右側讓行原則:通過沒有紅綠燈的路口,讓右側車輛先行。當兩輛車並成壹條車道時,左邊的車應該給右邊的車讓路。

右轉左轉:反方向右轉的車輛會讓左轉的車輛先走。意思是在道路行駛過程中,原則上右轉的人要給左轉的人讓路,否則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違反交通規則的壹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壹條第六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右轉。同車道前車在等待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第五十二條第四項: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對向行駛的右轉機動車應當讓左轉機動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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