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中國移動清遠先鋒服務廳海報宣傳

中國移動清遠先鋒服務廳海報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這是法律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但這種服務是客觀存在的,只是沒有標註活動日期,電信宣傳或廣告的解釋權壹般屬於相應的運營商。
  • 上一篇:關於解雇員工的法律
  • 下一篇:深圳勞動仲裁的電話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