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只針對現任領導職務,其公職仍保留。開除是指開除公職,也就是不能當領導,甚至不能當普通員工。這就是區別。很多領導都被停職了,用不了多久就能換個位置重新當領導了。原因是他們仍然保留公職。如果直接開除,以後當領導就沒希望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予以辭退:
(壹)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二)不能勝任當前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本機關人員編制調整、撤銷、合並或者減少,工作需要調整,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務員義務,不遵守公務員法律和紀律,經教育仍不改,不適合繼續在政府機關工作,被辭退的;
(五)曠工、出差,無正當理由連續超過十五天未歸,或者壹年內超過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