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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的牛蛙養殖政策

法律分析:廣東很多地區對牛蛙養殖業進行了全面整治,部分牛蛙養殖場被整改、停業甚至拆除。同時提出了“把牛蛙打造成中國乃至世界著名的水產品牌”的聲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水產養殖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餵和使用藥物,防止水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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