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程序。雙方親自到壹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持相關證件;
3.審查程序。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如有不確定之處,詢問當事人,必要時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註冊程序。註冊分為註冊和不註冊;
5.註冊。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持有關證件到男女壹方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用黑色墨水筆填寫婚姻登記申請表,並交納結婚證工本費和服務費;
6.婚前體檢;
7.領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後,將依照婚姻法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審查。獲準登記後,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場領取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