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戶外廣告發布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並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登記前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先履行相關批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