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法律服務所關閉時,應當經清算後,由從化市司法局收繳,並報廣州市司法局辦理註銷登記。基層法律服務所經核準登記後六個月內未開業,或者開業後壹年內停止業務活動的,視為自行關閉,由從化市司法局報請廣州市司法局註銷登記。
所需材料
1.取消註冊的申請
2 .有關部門出具的完成清算的文件。
3.基層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
4.海豹
5.賬單
6.文件檔案和案件檔案
7.基層法律服務所註銷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