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在線申請。
2.受理時,廣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務大廳窗口受理服務。
3.審查,由廣州市司法局進行書面初審。
4.決定並報廣東省司法廳決定。
5.該決定得到了廣東省司法廳的批準。
6.文件的制作和送達由申請人到廣州市司法局法律服務大廳領取。
在線處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登錄廣東省律師管理網上審批網發起申請業務(/)(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主管機關為區、縣級市司法局的,須先將電子材料和書面材料報區、縣級市司法局審批)。
2.受理的,申請人所在律師事務所將電子材料發送至司法局。
3 .復審時,司法局填寫復審意見,符合條件的送省司法廳。
4.決定,廣東省司法廳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