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足聯對歸化球員有明確的規定。首先,球員從未為原國籍的國家隊踢過球。此外,還包括玩家出生在新國籍,或者其親生父親母親、祖父母出生在新國籍,或者玩家在新國籍居住兩年以上。
法律依據:國際足聯章程適用規則第5條第1款,如果壹名球員獲得了該國的永久國籍,且國籍不會隨著其未來居住地的改變而改變(這種情況在壹些阿拉伯國家較為常見),那麽他就有資格代表該國的協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