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編纂:將壹個法律部門現有的規範性法律文件全部進行內部處理,使之成為系統化的新法典。
2、法律匯編:根據特定的目的或標準,將規範性法律文件進行分類、整理、匯編成冊。可以根據問題的領域、類別或性質進行分組和排列。
3.法律清理:立法機關重點對壹定時期和範圍內的規範性法律文件進行審查和整理,采取廢止、修改或者重新確認其效力等措施,實現系統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