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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與規範性文件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在於制定的主體和效力的高低不同。

1.制定主體:規章通常由行政機關根據法律和上級法規的授權制定,包括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不僅包括規章,還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由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制定。

2.效力等級:規章在法律體系中的效力等級低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但高於其他規範性文件。規範性文件效力的高低取決於具體的文件類型,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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