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運代理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國際貨運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行業。
文章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必須依法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