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第1055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