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經濟主權原則。
2.平等互利的原則。
3.國際合作與發展原則。
法律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五條。為了在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和自決原則的基礎上為和平友好的國際關系創造必要的穩定和福利條件,聯合國應促進:
(a)更高的生活水平、充分就業以及經濟和社會進步。
(b)解決國際經濟、社會、衛生和有關問題;國際文化教育合作。
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普遍尊重和遵守所有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