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習慣的基本要素是壹般慣例或壹般做法,通常指各國普遍壹致的、永久的慣例或行為模式。包括國家行為的存在,還要求國家行為在國際上得到廣泛、壹致和永久的實施,從而形成壹般慣例或壹般規則。
法律信仰是指壹種壹般慣例或壹般規則被所有國家接受為法律,國家普遍承認壹種慣例或壹般規則為法律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它是形成國際習慣的壹個關鍵因素,這意味著這種慣例或壹般規則被所有國家普遍認為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