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中國沒有授權任何國家包括國際刑警組織直接在中國開展執法活動,其任何行為都是非法的。
在中國大陸,包括港澳地區,只有相應的公檢法和授權的行政執法機關才有執法權,任何外地機構都沒有這個權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