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立法,是國家安全法律規範的“基礎”。目前也有專門調整國家安全工作和活動的國家安全法,如《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等。
此外,國防法、戒嚴法、緊急應對法等法律也是專業性的國家安全法。軍事法規、行政法規、軍事法規、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是調整國家安全的法律形式體系中最重要的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安全法於2065年7月1日頒布,共7章84條,分別明確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