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壹般規定。
它規定了國家安全的定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國家義務、法律責任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規定了在各個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三章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
它規定了各部門和地方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第四章國家安全體系。
它規定了國家安全制度和機制。主要包括國家安全體系總則、情報信息、風險防範評估預警、審查監督、危機管控機制等。
第五章國家安全。
規定了法治、資金、物資、人才等壹系列國家安全措施。
第六章公民和組織的義務和權利。
規定了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履行的義務和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七章附則。
規定了國家安全法的實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