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國家對公眾人物的要求

國家對公眾人物的要求

法律解析:公眾人物有責任珍惜和維護自己的社會形象,努力做精神家園的守望者、社會價值的風向標、道德航船的壓艙石,成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公眾標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九條為公共利益進行新聞報道和輿論監督時,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體的姓名、頭銜、肖像和個人信息。不合理使用侵犯民事主體人格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壹千條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該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範圍相稱。

行為人拒絕承擔前款規定的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報紙、網絡等媒體上發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書,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承擔。

  • 上一篇:廣州天河區法律援助處免費嗎?
  • 下一篇:國企體檢只能找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