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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定產假是158天嗎?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國家法定產假不是158天,而是98天,其中產前15天。但除了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限外,各地可以給符合生育條件的職工額外放假。比如新疆省可以給職工額外60天假期,共計158天。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可增加15天。

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法登記結婚後,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女職工按照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常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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