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規定的每月平均工作日為20.83天。即2月250天÷ 1.83天/月。其中250天為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65438+2月1.75天。法律依據:《關於全年職工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的通知》。工作時間的計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50天。季節性工作日:250天÷4季,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65438+2月0.83天/月。工作時間的計算: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 *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65438+2月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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