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是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訴訟。
刑事訴訟是指審判機關(人民法院)、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偵查機關(公安機關包括國家安全機關等)進行的訴訟活動。)在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依照法定程序解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特點:
1.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主持。
2.它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
3.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
4.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