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數據安全審查等基本制度,明確了相關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這是我國數據安全領域的第壹部基礎性立法。《數據安全法》有七章5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數據處理活動和安全監督,適用本法。凡損害中國人民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國家優先保護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嚴格保護核心數據。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家數據分類要求,對本地區、本部門及相關行業和領域的數據進行分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