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2。全面減少作業總量和時長,減輕學生過重的作業負擔。
4.完善運營管理機制。學校要改進作業管理方式,加強學科組和年級組作業的統籌規劃,合理調節作業結構,確保難度不超過國家課程標準。建立學校作業公示制度,加強質量監管。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
5.分類明確工作總量。學校要保證小學壹二年級不布置作業,可以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