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條犯組織、利用教堂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罪;組織、利用教堂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強奸;詐騙罪是組織、利用教門、邪教組織或者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組織、利用邪教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婦女、騙取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