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實收資本+資本公積)*0.000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本賬簿印花稅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壹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兩規”後,其資本賬簿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變更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適用稅率為萬分之五。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設立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加蓋印花作為納稅標誌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並領取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