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著作權法中,抄襲和剽竊是同壹個概念。有原封不動或基本原封不動地抄襲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原創成分據為己有的行為,都屬於抄襲。至於如何界定抄襲和相似,我國目前的規定是:“非詩歌作品的引用不得超過2500字或者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