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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國有企業員工的後果

法律分析:國企也要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只有在員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或受到刑事處罰的情況下,企業才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治安拘留是壹種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有沒有規定。沒有規定的,不能辭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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