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協會由宗教事務局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宗教事務局是國務院主管宗教事務的職能部門。2065438+200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宗教事務局並入中央統戰部。
法律依據:
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第壹條為了規範對宗教教職人員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