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邊很多人都領證了,朋友同事同學都在曬結婚證。但是我發現很多惠東人都不是在惠東領證,大多選擇在男方戶籍所在地領證,比如東莞、廣州。我感到困惑。
1.大陸居民結婚,男女雙方均應*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領結婚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結婚登記和戶口登記是兩回事。妳應該在妳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成為永久居民,因為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成為永久居民。妳拿到結婚證後,妳或者妳的父親(戶主)可以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這時候妳就成了壹家之主,可以壹起把老婆家搬過來。具體手續可以咨詢當地公安機關。
3.孩子出生後壹個月內,您或您的親屬可以辦理出生登記(即去孩子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當然可以和妳壹起去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