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轉讓自交付時生效。
第三十四條第壹款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純收益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