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戶籍在本村,父母雙方或壹方為本村經濟合作社的農村居民。
3.與本合作社成員有合法婚姻關系並在本村定居的農村居民。
4.成員應當收養依法在本村定居的農村居民。
5、政策性移民落戶本村的農村居民。
6.退出農村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義務兵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初級士官。
7.戶籍遷出本村的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8.戶口遷出本村或被註銷的服刑人員。
9、經成員代表大會表決程序同意給予集體資產持有人享有的股權。
10、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國家、省有關規定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