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啟動“封島”後,省內“人、貨、物”的流動和管理應全部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法》及其配套法規執行。海南島居民將成為離岸居民,持有與大陸居民(在岸居民)完全不同的法律地位,受另壹種法律體系的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草案)》
第十壹條國家建立健全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特殊區域監管制度,實行全島封閉管理。在依法有效監管的基礎上,建立自由、安全、便利的貨物貿易管理體系,優化服務貿易管理措施,實現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