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海難救助的優先順序

海難救助的優先順序

法律主觀性:

海難救助的索賠時效是多長?海難救助請求權和保險賠償請求權的時效期間為二年,分別自救助作業終止之日和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船舶碰撞索賠的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碰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互有過失的船舶碰撞造成第三人人身傷亡時,承擔連帶責任並支付超過其過失比例賠償的船舶對其他過失船舶追償權的時效期間為1年,自雙方共同支付損害賠償之日起計算。

  • 上一篇:國企入職會查學歷嗎?
  • 下一篇:喝醉了還錄了音。打官司有用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