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結婚,以前不能。現在妳不介意了。只要不是同壹個地方的同姓就沒關系。過去韓國的政策規定,禁止同姓、同姓結婚,不允許在同姓、同姓、不同姓但出自同壹祖先的情況下結婚。同姓結婚的夫妻不僅被社會排斥,就連同姓同國籍夫妻生的孩子也不能登記戶口,被視為“私生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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