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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的生效日期

法律文書生效時間為:民事壹審判決生效時間為上訴期過了之後生效。行政壹審的判決是,收到判決書後15日內未提出上訴的,自動生效。刑事壹審判決自收到判決書後10日內未提出上訴的,自動生效。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二審判決,壹經送達即發生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壹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除依照本章規定外,適用第壹審普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2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83條

人民法院對不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應經本院院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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