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學校放假補課不違法,因為沒有這方面的法律。但教育局明確要求除高三外,所有學校不得在假期補課,學校實行“三願”原則,即學生自願、家長自願、教師自願。高三學生如果不想補課,可以直接向老師和學校說明不參加補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無效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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