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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黃老學派法律思想的主要特征包括

黃老學派誕生於戰國中期,是齊國夏姬龔雪的壹個學派。黃老學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其理論核心是“無為而治”,與民同息。西漢總結秦亡的教訓,倡導以黃老之學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並將其運用於政治和法律實踐,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漢初黃老學派的法律思想具有明顯不同於漢初黃老的特點,在吸收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方面有幾個特點:壹是文武結合,德刑結合。第二,明確法律法規,依法辦事。第三,法無禁止,商為保民。第四,刑不太輕,刑不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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