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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幾個小時就醉死的人有沒有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多數情況下,遭受人身損害的飲酒人應當承擔損失。如果飲酒發生意外,有四種情況是飲酒者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

1.強迫性勸酒,如使用“朋友別喝夠了”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醉酒不省人事、無自制力的情況下勸酒;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喝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喝酒,誘發疾病;

3.未能安全護送醉酒者。飲酒人已經失去或者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意識不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飲酒人未將其送醫院或者安全送回家的;

4、酒後駕車未勸阻造成車禍等損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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