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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但未履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合同已經成立,但尚未生效,所以不具有有效合同的效力,即壹方不能要求另壹方履行合同。但是,合同已經成立,應當受到法律保護。這種法律保護的內容是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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