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和擔保人共同起訴的,根據主合同管轄確定管轄法院,即根據借款人所在地確定管轄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百二十九條主合同與擔保合同發生糾紛的,依照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因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由保證人住所地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