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第156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壹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543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的,可以變更合同。
第544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內容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