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合同訂立地的法律意義是什麽?

合同訂立地的法律意義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合同訂立的法律後果是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 上一篇:簽全職兼職合同違法嗎?
  • 下一篇:欠錢不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