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法第94條沒有司法解釋,合同法已經失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已經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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