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主體資格是指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參與者。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能否成為合同主體,取決於其是否具備合法經營的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21 1 1廢止)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2021 1 1廢止)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同法》第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根據這壹規定,合同的當事人必須是具有相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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